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邯郸市养犬管理规定》及《ylzz线路检测校园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学院内所有单位和个人( 包括教师、临时工、学生)。
二、管理区域 教学、办公、学生宿舍区域及校园公
共活动场所。
三、管理部门 安全工作处。
四、管理规定 教学区为猫、犬等宠物禁入区,严禁任何人在教学区内放猫、遛狗。
五、违规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无牌无证犬只将由安全工作处捕抓并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安全工作处协助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犬只饲养人治安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校内通报批评并没收宠物,送交动物保护协会。
安全工作处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