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师生文明素质,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在全社会及学院倡导文明新风,学院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广泛开展“文明行为”及“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
一、活动时间:2016年5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学院全体师生
三、征集内容:
文明行为包括遵守交通规则及各种文明礼貌等行为。
不文明行为包括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杂物;车辆乱停乱放;乱贴发小广告、乱涂乱写;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拥挤争抢、大声喧哗、争吵谩骂;车窗抛物;损害花草树木等公共财物;公共场所光膀子等。
四、作品要求:
1.文明行为作品取材仅限于学院内部。不文明行为作品取材可在邯郸市管辖区划以内,位置须详细具体。作品仅限图片,大小尺寸不限,但要清晰可辨,不接受视频、假拍和PS作品,不得包含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作品能反映出“文明行为”及“不文明行为”的人和事,作品需附文字说明,包括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主办方承诺为拍摄人严格保密);编写随手拍短语或图片说明,并加上想说的话。
五、参与方式:
各部门要积极参与活动,每个部门每月将“文明行为”及“不文明行为”随手拍作品以党支部为单位汇总后发送邮箱:hddxxcb@126.com。联系电话:3166572。
六、奖项设置:
1、对征集到的学院“文明行为”图片将在宣传栏进行展示。
2、对征集到的“不文明行为”图片将选择上报市文明办,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网站等平台曝光,在6月、9月、12月底通过邯郸新闻网进行评选,每季度评选出50名优秀作品。参与者作品一经采用,即可收到5元红包,并参与每季度幸运抽奖(每季度抽出幸运奖10名,每名送100元红包)。对优秀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和最佳参与奖。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3名,奖励500元;三等奖5名,奖励300元;最佳参与奖30名,奖励50元红包。
宣传部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