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按照省市学院关于认真落实 “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格落实经费压减指标,依轻重缓急排序、科学合理安排专项经费支出”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请各部门认真编制本部门2016年财务支出预算。
现将本次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12月10日前报 财务处210室。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树凯 电话:3162961
三、编制依据、内容及程序:
1、编制依据、内容:根据本部门预算年度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编报支出预算,特别是重点专业等专项费用的支出,有收入的部门还需编制收入预算。
2、编制程序:各部门编制的预算需经主管院长审查签字后报至财务处。
四、其它说明:
1、招生就业处和继续教育部还需要上报明年预计的招生培训人数。
2、国资管理处、实验实训中心等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学院资产进行清查,并把清查结果报至财务进行账务处理,如果逾期不报认为清查无误,并尽快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
学院财务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