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由邯郸学院主办,邯郸市摄影家协会、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我院协办的“邯郸学院杯”摄影艺术展活动即将拉开序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投稿,踊跃参加。
一、稿件主题和入选数量
征集美丽的校园风情及各地自然风光、城市风光、旅游风光、生态环境、民风民俗等作品。
二、展项设置
(一)相机类
教师组:一等奖4名,奖金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8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学生组:一等奖4名,奖金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8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手机类
教师组:一等奖4名,奖金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8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学生组:一等奖4名,奖金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8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征稿细则
1、送展的作品题材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鼓励提倡真实记录类作品、校园风情类作品,但不排除用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作品。
2、每位作者送选作品数量不超过2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过10幅作品,参展作品接受电子或纸质作品。电子稿文件为JPEJ格式,长边为1024像素(请保留原始数据文件,以便调用技术鉴定、制作展览照片)。纸质标准矩形作品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3、本展览不收取参展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4、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杂志、网站、展览和出版画册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本人承担。
5、本次大展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征稿时间
2016年3月25日——5月25日。
五、评选时间
2016年5月30日。
六、展览时间
2016年6月10日——7月10日。
七、作品报送
学院党委宣传部(办公楼105室),电子邮箱:hddxxcb@126.com。
宣传部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