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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学院杯”摄影艺术展征稿通知

日期:2016-04-19    浏览次数:     来源:
 

全院师生:

由邯郸学院主办,邯郸市摄影家协会、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我院协办的“邯郸学院杯”摄影艺术展活动即将拉开序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投稿,踊跃参加。

一、稿件主题和入选数量

征集美丽的校园风情及各地自然风光、城市风光、旅游风光、生态环境、民风民俗等作品。

二、展项设置

(一)相机类

教师组:一等奖4名,奖金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8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学生组:一等奖4名,奖金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8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手机类

教师组:一等奖4名,奖金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8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学生组:一等奖4名,奖金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8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征稿细则

1、送展的作品题材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鼓励提倡真实记录类作品、校园风情类作品,但不排除用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作品。

2、每位作者送选作品数量不超过20/组,组照每组不超过10幅作品,参展作品接受电子或纸质作品。电子稿文件为JPEJ格式,长边为1024像素(请保留原始数据文件,以便调用技术鉴定、制作展览照片)。纸质标准矩形作品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3、本展览不收取参展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4、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杂志、网站、展览和出版画册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本人承担。

5、本次大展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征稿时间

2016325——525日。

五、评选时间

2016530

六、展览时间

2016610——710日。

七、作品报送

 学院党委宣传部(办公楼105室),电子邮箱:hddxxcb@126.com

 

                                               宣传部

20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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