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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23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系、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2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能够在离校前申领到一次性求职补贴,请各系及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6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以及残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申领发放程序

(一)本次求职补贴采取集中申请办理方式。请符合条件的2016届毕业生于201661日前将材料报所在系,各系负责进行初审和汇总,并于63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对象名单、申请表、申请材料及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见附件2)报招生就业处。招就处复审后,在校园内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及公示证明、求职补贴审核认定表等材料报送邯郸市人社局。市人社部门对高校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二)毕业年度下半年新增加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仍可向毕业高校申请求职补贴,在第二年集中办理时一并发放。

(三)申请补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和本人邯郸银行卡复印件各两份。(身份证和个人邯郸银行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请符合申领求职补贴的学生在邯郸银行渚河路支行开设银行账户,以便资金能够顺利快捷地支付到账。邯郸银行渚河路支行位于我院校门以西300米、滏河大街与渚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2、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两份。(格式见附件3

3、低保证复印件两份;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两份。

4、享受低保成员存折明细复印件两份,卡的是要流水明细。(2016年享受低保家庭的学生)

5、如实填写《----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见附件1),申请表可复印。

要求及其它

(一)请各系扎实细致地做好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宣传审核工作,务必使每名应届毕业生了解该项政策,并指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真实、完整地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

()各系要严格审核低保证或低保证明,发放求职补贴的范围限于低保家庭和残疾毕业生,其它类型人员一律不在补贴范围之内,例如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五保户等均不在范围内。

(三)咨询电话:学院0310——3162937,市人社局0310——3111513

 

 

招生就业处

2016-5-23

附件1 《__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  __年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

附件3  低保证明与享受低保成员关系

附件1.doc 点击下载

附件2.doc 点击下载

附件3.doc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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