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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聘用合同及自查吃空饷的通知

日期:2016-05-03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系部处室:

按照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新版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通知〉》(冀人社字〔201590号)等政策规定,全市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都要与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现将签订合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签订合同的对象:校领导以外的在编教职工,包括全额和自收自支。

2、以部门为单位在组人部415领取合同,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3、填写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第二页的说明,严格按照说明填写,附件中附有合同范本,可作为参考。(必须手写,严禁涂改)

4、聘用合同须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受聘人员亲自签订,合同末页乙方签章必须由受聘人本人签名,按照学校安排,此次签订合同过程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程录像,部门自行准备场地和器材。教职工需将合同的其他部分提前填写好,录像只录取本人在合同上签名的过程,需录清受聘人面部,摄像工具不限,可使用录像机、平板电脑、手机等,合同签订完成后,部门将合同及录像交至组人部415室。

20188月之前退休的教职工,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期限处,填写(二),其余教职工均填写(一)。

合同及录像请在56日下班前上交,请各部门按时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否则影响考核工作和聘任。

请各部门自查本部门吃空饷情况,填写附件中表格,加盖部门章,于56日前将表格交至组人部415室。

联系电话316653015188869281

 

 

ylzz线路检测组人部

                                       201653         

附件1合同范本.doc 点击下载

附件2吃空饷.doc 点击下载

县级号.xls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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