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系、部、处、室:
根据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16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2016年度全市政工业务高、中级职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资格条件
(一)全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除外)以及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党的组织健全的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管理岗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要严格把握申报人员的管理岗位条件,不符合管理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由党政机关分流、军队转业到规定参评范围单位和岗位的政工人员,从事政工工作1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成果、荣誉称号、论文等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参评。
具体条件对应参报专业职务为:
1、管理岗位10级及排职干部可以申报参评政工员;
2、管理岗位9级及连职干部可以申报参评助理政工师;
3、管理岗位7、8级及营职干部可以申报参评政工师;
4、管理岗位6级及副团职干部可以申报副高级政工师;
5、管理岗位5级以上、正团级及以上干部可以申报正高级政工师;
二、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0日—9月1日。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9:30—11:30,全省统一考试,邯郸考点待定(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考试由省委宣传部统一命题、巡考和阅卷。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申报高、中级政工师的报名考试。
2、报名时交考试报名表和1张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背面书写单位姓名)。
3、考试复习范围: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及时事政治理论等。
4、考试合格后,由省颁发考试合格证,并作为2016年参评政工专业职务申报的必备条件。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请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8月30日前将纸版报名表(粘贴小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报宣传部,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宣传部邮箱hddxxcb@126.com。
联系人: 曹老师(15081066051)
附件:2016年度河北省政工职务业务考试报名表
宣传部
2016年8月10日
附件:2016年度河北省政工职务业务考试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