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按照省市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和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的要求,请各部门根据本单位2017年度的工作安排,重点结合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中承担的任务(项目),依轻重缓急排序,科学统筹、合理安排,认真编制2017年专项经费的财务支出预算。
现将本次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12月10日前报财务处211室。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海龙 电话: 3162967
三、编制依据、内容及程序:
1、编制依据:根据本部门2017年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以及在我院高等职业教
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中的承担的任务(项目)情况。
2、编报内容:认真编制2017年专项项目的财务支出预算;
有收入的部门还需编制收入预算。
3、编制程序:各部门编制的预算需经主管院长审查签字后报至财务处。
四、其它说明:
1、招生就业处和继续教育部还需要上报明年预计的招生培训人数。
2、国资管理处、实验实训中心等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学院资产进行清查,并把清查结果报至财务进行账务处理,如果逾期不报认为清查无误,并尽快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
3、请有借款的教职工抓紧办理财务冲账手续。
学院财务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