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4号)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届普通高校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6】23号)文件要求,就做好我校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精准帮扶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是促进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任务和有效举措。各系要把做好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精准帮扶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地做好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
二、明确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
高校特殊群体毕业生是指本校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1、精准识别,建立台账。各系要精准掌握2017届毕业生中每一名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规范台账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学业情况、就业创业意向、就业进展情况、帮扶措施等内容。要制定专人管理,定期更新完善台账信息。对每名帮扶对象发放帮扶联系卡,卡中应记载帮扶责任人、联系电话、帮扶政策及帮扶措施,做到“一生一策”、“一生一档”“一生一卡”。
2、挖掘岗位,促进就业。各系要利用毕业生离校前便于组织、便于管理、就业成本低的特点,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适时举办“小型化、多样化、专业化”系列招聘、宣讲活动,千方百计为帮扶对象提供就业岗位;要加强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开发优质就业岗位,优先和重点推荐帮扶对象就业;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力争使帮扶对象实现高质量就业。
3、整合资源,提升能力。要点对点为帮扶对象做好就业创业帮扶;要在实践教学环节、上岗资格、职业资格等专业能力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4、搭建平台,跟踪服务。要充分利用就业网、手机短信、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和新媒体,建立供需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向帮扶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并有针对性的做好离校未就业帮扶对象的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5、建立数据,动态管理。建立帮扶对象就业信息数据库,准确统计更新帮扶对象就业意向及就业信息等相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帮扶数据。
三、加强保障措施,确保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在寒假前拟成立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分管就业工作、学生工作、教学工作、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牵头,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各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各系要成立相应的帮扶工作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条件保障,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
2、建立工作责任制。建立系部、辅导员帮扶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分析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每一名帮扶对象学业有成、顺利实现就业创业。
3、加强经费保障。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校园招聘等活动。积极配合人社、财政部门,做好求职补贴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各系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成立相应的帮扶工作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2、请各系安排专人统计、填写“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附件表格共两个sheet),并与2017年1月10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1055721722@qq.com。
招生就业处
2017-1-6
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统计表.xls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