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
一年一度的求职补贴申领工作开始,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能够在离校前申领到一次性求职补贴,请各系及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放对象
2018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烈士家庭子女的毕业生。
二、 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 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 申领发放程序
(一)本次求职补贴采取集中申请办理方式。请符合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将材料报所在系,各系负责进行初审和汇总,并于5月1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对象名单、申请表、申请材料及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见附件2)报招生就业处。招就处复审后,在校园内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及公示证明、求职补贴审核认定表等材料报送邯郸市人社局。市人社部门对高校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二)毕业年度下半年新增加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仍可向毕业高校申请求职补贴,在第二年集中办理时一并发放。
(三) 申请补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和本人邯郸银行卡复印件各两份。(身份证和个人邯郸银行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请符合申领求职补贴的学生在邯郸银行渚河路支行开设银行账户,以便资金能够顺利快捷地支付到账。邯郸银行渚河路支行位于我院校门以西300米、滏河大街与渚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2、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
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两份。(格式见附件3)
3、低保证复印件两份;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两份。
4、享受低保成员存折明细复印件两份,卡的是要流水明细。(2017年享受低保家庭的学生)
5、如实填写《----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见附件1),申请表可复印。
6、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烈士家庭子女的毕业生除提供《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父母烈士证复印件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五、 要求及其它
(一)请各系扎实细致地做好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宣传审核工作,务必使每名应届毕业生了解该项政策,并指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真实、完整地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
(二)各系要严格审核低保证或低保证明,发放求职补贴的范围限于低保家庭和残疾毕业生、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烈士家庭子女的毕业生。其它类型人员一律不在补贴范围之内,例如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五保户等均不在范围内。
(三)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院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学籍档案。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院系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咨询电话:学院0310——3162937,市人社局0310——3111513。
招生就业处
2018.5.2
附件1 《__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 __年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
附件3 低保证明与享受低保成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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