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党支部工作职责
作者:贾敬堂 时间:2017-12-19 点击数:
基础部党支部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围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教育党员和群众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牢记“四个意识”,树立良好职业道德,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3)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弘扬先进人物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对不良现象进行教育、批评和斗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正确地开展批平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违犯党纪的党员要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对问题性质严惩的党员,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4)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指定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进行帮助、教育。着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等到方面的考察。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全面分析预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改正缺点不足等情况,按照党员标准和条件,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教育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与分析党员与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化解矛盾,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6)支持部门行政领导的工作,经常与其沟通情况,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带领本部门的党员和教师加强学科建设,搞好科学研究,加强职业道德和教风、学风建设,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努力完成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8)党支部书记应参与讨论决定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任务安排、人员调配、职称评定等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