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教师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
作者:贾敬堂 时间:2017-12-04 点击数:
基础部教师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二、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确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敬业爱岗、诲人不倦、恪尽职守;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擅自调课、缺课,不擅离职守,不乱办班、乱补课。
四、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五、按时讲课,不得迟到早退。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按教学大纲讲授课程。布置批改作业,解答学生问题。
六、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的各种教学文件。
七、根据教研室主任要求出考试命题A、B卷。
八、 按照教学计划和所授课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所教课程的授课计划,负责课程的主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核等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管理,并指导本课程的教学实践等工作。
九、积极参加校、部门、教研室组织的教学研究工作,特别是课程建设工作,承担教研课题,掌握并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