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开展河北省第八届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 [2016]35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选工作。
推选分系部初审推荐、院级评审推荐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系部初审推荐:由成果完成人或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各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截至3月15日,教务处共收到来自建工系、文法系、食品与生物工程系、机电系、管理系、旅游与商贸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社科部、基础部等部门共计13项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材料。
第二阶段院级评审:3月16日下午教务处召开了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会,对部门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组织专家进行了院级评审。评审结果报领导审核同意。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316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