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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 2021-04-14    点击次数:

一、 建筑实训基地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格存放私人物品及在室内住宿,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 建筑实训基地的各种仪器、设备、器具、材料都是保证工作的基本物质条件,全体师生必须爱护仪器,妥善保管。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将中心的仪器和材料带出室外或用于私人用途。

三、 实验实训前,指导教师必须交代有关注意事项,重申操作规程,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待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 学生实验实训时应尊重老师和管理人员的职责,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教师和技术人员许可,不准随意乱动中心的仪器设备。

五、 精密仪器概不外借,一般仪器设备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六、 实验实训完毕后,应将所有仪器、工具归还原处,还原仪器开关,回收多余材料,整理桌椅,擦洗仪器及容器,关闭电源、水源、气源,排除有害气体,并作必要的清扫,经指导教师和中心管理人员检查认为合格后方可离开。

七、 严禁抽烟和使用明火,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方便于取用位置,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八、 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一切过期、变质的危险品及残渣,使用单位应于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按有关规定及时销毁处理。

九、 师生在建筑实训基地工作时,如遇仪器发生故障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保护现场听从处理。

十、 对于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实训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或强令他人冒险操作以致造成事故,无论是领导和实验实训人员都必须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