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zz线路检测学生会改革暨2020年学生会换届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0-10-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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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改革2020年学生会换届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高校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河北省《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及学生社团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学生会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学生会的职能定位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学生问题。

学工部和各系要加强对学生会的思想引领,加强学生会的思想政治建设。定期组织学生会成员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知识,时刻保持学生会干部的先进性。

二、改革学生会运行机制

1、根据省厅高校学生会改革要求,我院学生会组织架构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的模式。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一般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2、系学生会属于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院学生会指导。系学生会的运行机制必须与院学生会运行机制保持一致。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院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本系及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系、专业特点,满足同学要求的活动。

三、精简学生会部门和机构

根据省厅要求,学生会的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

1、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12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外,不得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2、各系学生会的部门设置必须和院学生会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或增添部门和人员。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外,不得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3、根据省厅要求和我院实际,院学生会部门设为:秘书处、宿管部、生活部、自律部、文体部、权益综合部。

1)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协调学生会内部工作衔接与联系;起草、登记和发放学生会各类文件,负责学生会会议记录、整理,管理保存相关文件、资料等;负责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如资料收集、场地布置等,负责国旗护卫队成员的管理,组织完成各类升旗和仪式活动。

2)文体部:负责学生的文体活动,丰富的学生课余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举办各类讲座、演出、文艺类比赛等,组织安排重大节日的庆祝、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体活动,负责组织院系的各类体育比赛;负责早操的组织、检查和评比等。

3)生活部:配合学院组织实施劳动实践课,落实劳动任务,做好学生劳动实践课的考勤记录;做好劳动实践课前学生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动员工作;抓好劳动纪律,确保劳动质量;配合食堂管理人员,对学生餐厅的管理、卫生、饭菜质量和价格等进行监督,反映学生的诉求;负责教室卫生的检查和督导;负责学生生活及家庭的情况调查、贫困生核实与认定,关心了解学生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帮扶工作;倡导文明健康、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督促学生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宿管部: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和文化建设检查与督导,配合学院开展日常的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和宿舍文化建设活动;负责公寓安全隐患排查和行为习惯的督查;学生宿舍夜间巡查。

自律部:负责对各级学生干部的纪律督查,检查、督导学院各级学生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晚自习学习秩序;督查带食物进教室、进宿舍等违反校规和课堂纪律的行为;负责各项学生活动的秩序维持,检查学生的仪表和生活学习状况;组织开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督查学生的校园行为,以有效的方式制止不文明行为等。

权益综合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在学工部指导下,与相关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 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院党政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推动学院设立“院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机制, 搭建学生与学院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推动院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成为学院咨询议事监督机构成员,参加学院相关会议,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

负责学生会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活动报道和宣传,学生会工作和各类活动的技术支持;负责学生会的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学习竞赛和学风建设各项活动;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大学生创业、兼职等相关事宜的联络;负责学生会的校内外联系。

4、国旗护卫队成员归属院、系秘书处双重管理和领导,负责军训、升旗和日常重大活动的升旗事宜。

5、学生会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时,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明确学生会遴选条件。

各系要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 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 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 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 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条件:

1、学生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学业成绩优秀,综合考评在前30%(学生本专业综合考评排名在前30%或班级综合测评前10%),无不及格科目。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五、严格学生会遴选程序。

1、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院、系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应当由班委会推荐,辅导员同意,系党组织确定。

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原则上应由系党组织从系学生会成员中推荐,学工部审查同意后,报院党委确定。

3、院学生会部门工作人员可由系部推荐,经学工部审核后确定。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六、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1、院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经班委会推荐、系部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人数的1%-2%,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2、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代表名额根据各系情况确定适当比例。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系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生会组织备案。

3、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4、学生代表大会根据学生会章程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和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2)修改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情况;

(3)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4)开展提案工作,对学院及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讨论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方针和重大问题;

(6)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5、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学生会章程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享有权利:

1)就学生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提出提案的权利;

2)对学生会各项工作享有监督、建议、质询的权利;

3)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履行义务:

1)代表广大在校学生按要求出席学生代表大会;

2)倾听会员心声,充分反映会员意见;

3)法律、法规及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坚持从严治会

根据省厅要求,严格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一)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

1、加强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 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 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各系要做好专题培训计划,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2、各系要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学生干部严格自律, 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

3、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

各系要建立健全相应规定和程序,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三)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

健全院、系两级学生干部培训体系, 建设完善培训课程, 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

各系应在院级学生干部的培训体系下,建立各系自己的学生干部培训课程,每学期按照培训要求对学生干部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总之,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院、系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工部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干部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学工部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八、建立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制度,严格落实执行评价考核制度

要组建学院、系两级学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干部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要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一)考核程序:

1.自评(20%):

院级学生干部自评:由学院学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组织院级学生干部于每学期期末(6月和12月)上交本学期工作述职报告及自我评定结果,并将评定结果整理成册存档。

系级学生干部自评:由系学生干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组织系学生干部于每学期期末(6月和12月)上交本学期工作述职报告及自我评定结果,并将评定结果整理成册上报院级学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2.互评(40%):由院、系两级考核工作小组分级负责组织,对所有院、系两级学生干部进行互评。

3.主席团评(20%):由院系两级考核工作小组研究综合评定。

4.大众评审(20%):根据院系两级学生干部实际情况,选取相应系、相应班级的若干学生代表,对学生干部进行客观评价,院、系两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审核、严格监督、严格执行。

(二)考核方式

1、系部执行范围

系、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考核由系部执行。

针对系级学生干部:

1)召开群众座谈会:

从学生干部班中所在系每寝室随机抽取一名成员,召开民主评议会议,会议中主要考核学生干部群众基础及德、能、勤、绩等综合能力。

会议中严格记录每位学生干部的优缺点并存档。

2)填写统计群众考核表(见附件6)

在学生干部所属班级中,随机抽取1/3学生群众,针对该学生干部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能力的考评,由系考核工作小组对各位学生干部的考评结果进行统计总结。

3)对民主评议的跟进与总结

完成以上两环节后,由系考核工作小组研讨商议,对学生干部进行汇总评价,必要时进行调整。

4)向学工部递交、班级学生干部考核统计表(见附件7)。

2、院级执行范围:

院级、系级学生干部具体考核由学工部执行。

针对系级学生干部:

依据各系上报“学生干部考核统计表”,对系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调研,抓重点进行深度教育与指导。

针对院级学生干部:

1)召开群众座谈会:

从学生干部班中所在系每寝室随机抽取一名成员,召开民主评议会议,会议中主要考核学生干部群众基础及德、能、勤、绩等综合能力。

会议中严格记录每位学生干部的优缺点并存档。

2)填写统计群众考核表(见附件6)

在学生干部所属班级中,随机抽取1/3学生群众,针对该学生干部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能力的考评,由院考核工作小组对各位学生干部的考评结果进行统计总结。

3)对民主评议的跟进与总结

完成以上两环节后,由院考核工作小组研讨商议,对学生干部进行汇总评价,必要时进行调整。

(三)考核内容:

1.考评德、能、勤、绩、综合等五个方面。总分100分,其中德占20分、能占20分、勤占20分、绩占30分、综合占10分。

2.按照《ylzz线路检测院级学生干部考评细则》有关要求测评。

(四)奖惩办法:

1.本考核实行一期一评,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聘用和评奖、评优的依据。

2.根据《ylzz线路检测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规定,凡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德”占20分,低于12分(平均分)者予以解聘。

“能”占20分,若低于12分(平均分)者予以解聘。

“勤”占20分,其中会议、规定活动出勤低于10分的予以解聘。

“绩”占30分,考试成绩一栏评分低于5分(含5分)予以解聘;有一门功课不及格的予以解聘;工作成绩一栏低于10的予以解聘。

“综合”占10分,加分超过6分,会优先考虑评优评奖和聘用。

3.学期考核总分不及格者予以解聘,80分以上会优先考虑评优评奖和聘用。

九、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院、系两级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即综合权益部。

综合权益部在学工部和各系指导下,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院党政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推动学院设立“院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机制, 搭建学生与学院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十、加强学生会经费管理

学生会的各项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要清晰明确。经费的使用和支出要在系部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并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十一、工作要求

1、各系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会改革,成立学生会改革领导小组,指导本系学生会改革和换届,对因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标准、程序、管理等方面尽责不到位甚至出现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会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按照省厅对学生会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学生会组织架构和规模,完善组织运行机制,按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3、整理归档各类规章制度、工作制度、考评材料、学习材料、学生会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学生干部个人档案等材料并将相关材料11月15日前报学工部备案。

4、11月20日前各系要完成学生会改革及2020年学生会换届工作,并撰写学生会改革自查自评报告,并将自评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报学工部。

5、学工部将对各系学生会改革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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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