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zz线路检测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16〕3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为在我院就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持有《扶贫手册》。
(二)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二、资助内容
(一)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我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
(三)免学费和免住宿费标准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照同校、同年级统一使用教科书实际购买金额执行。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资助时限,一般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扶贫对象退出后,仍可享受扶持政策至本学段学习结束。国家和省政策有变化时,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资助程序
(一)政策宣传
1、每年高考报名开始后学院招生办印刷招生简章,招生简章要体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2、录取工作结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招生办负责将《致家长的一封信》和相关扶贫政策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被录取的学生。
3、新学期开学各系部书记、学生主任、辅导员负责进一步宣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学生工作部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二)提交申请材料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每年9月20日前建档立卡学生提出申请,将申请交给各系辅导员,由辅导员收齐系主管领导检查审核后,于9月25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各系、学生工作部要留存复印件存档)
2、学生需提交《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三)审核材料
学生工作部初步审核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准确,确定免缴费资格。
(四)免收学费
学生工作部将审核后的名单提交至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名单免收学费。
(五)正式核准
学生工作部在正式核准初审名单后,将未获准学生名单提交给各系和财务处,各系负责通知未获准的学生至财务处补缴学费。学生工作部补齐档案以备检查。
四、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资助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2、学工部、招生办和各系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学生和家长了解这项惠民政策。
3、各系、各班级要做好本系、本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每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该项政策。
4、各系、各班级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免学费对象的条件,规范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确保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该项政策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5、各系、各班级必须及时将相关材料交至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要及时将免学费情况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