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尊师爱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无违纪行为和不良作风。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单科无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居班内前20%。
(三)能自觉进行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一)每学年评选一次。时间为下学年开学后三周。毕业班学生不参与评选。
(二)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班内评选初步名单,上报到系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报三好学生登记表并签署系(部)意见,报学生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