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申请军训免训、缓训的规定
作者:学生工作部 时间:2017-11-03 点击数: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学生申请军训免训、缓训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保证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学生申请军训免训、缓训的有关事宜,特制定此规定。
一、申请对象
不适宜或不能如期参加军训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免训
1.学生本人因身体原因申请免训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学校医务室开具的相关医学证明;
2.学生本人因残疾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须持有效残疾证申请免训;
3.因服过兵役申请免训者,须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4.因其它原因申请免训者,须提供符合免训条件且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认可的证明。
(二)缓训
1.因故推迟入学,并按照学校规定办理了请假手续者;
2.因伤病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时,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和医务室的书面复诊意见申请缓训,待身体恢复健康后申请补训;
3.军训期间因非身体原因中断军训,并按照学校规定办理了请假手续者。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本人提交申请表,附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二)所在系辅导员初审;
(三)所在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系印章;
(四)学工部审批。
四、处理办法:
(一)申请免于参加军事训练者,由相关系安排其它活动替代军训训练或跟训,军事训练成绩一般按“及格”载入成绩表。
(二)因身体原因申请免于军训技能训练者,仍须参加军事理论、国防教育学习,考核通过方可获取对应学分,否则无学分;
(三)缓训同学应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在下一学年参训,成绩按照缓训考核成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