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务工使用部门出具加盖部门公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出入证办理申请》;
2.由部门领导审批;
3.由安全工作处处长审批;
4.审批通过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综合楼A341;
5.安全工作处审核材料后,按规定办理出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