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学院资金管理,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学院将对借款进行清理,现就教职工借款清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借款清理的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各位教职工因工作和业务需要从学院借支的各类款项。
2、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借款审批人和借款经办人为借款清理的直接责任人。请各系部处室认真清理核实借款人和借款明细信息,并通知借款经办人员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报账或 还款手续。(如有需要,各部门可先派人到财务处查询本部门借款情况。)
3、对于确因非借款经办人个人原因不能及时清理的借款,借款经办人应做出详细说明并承诺具体清还时间,经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财务处备案。
4、请各系部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借款清理工作,并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借款审批和管理,因公借款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办理还款或报账手续,并确保所借款项“专款专用、手续齐全、及时结算”。
财务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