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专业毕业生毕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05-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食品类专业毕业生

毕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考核工作,根据学院及我系相关文件要求,我系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毕业考核的目的、意义

毕业考核是对学生三年专业学习的综合考评,涵盖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创新能力等方面,是学生综合能力的反映。

二、系部工作职责

1、建立毕业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别用考核工作的安排、监管、协调。

2、制定毕业考核工作方案

3、召开系部毕业考核专题会

4、毕业考核答辩组织:答辩分组、安排答辩教师、答辩过程管理、答辩成绩上报。

、毕业考核要求

1、毕业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多元化,鼓励创新、强化技能。毕业考核可通过论文、实习总结、技能展示、食品质量控制方案等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符合专业要求,侧重应用性,优先选择与实习岗位相关的内容;选题要明确具体,宜小不宜大。(具体要求见附件)

2)实习总结:涵盖实习单位简介、实习岗位及其技能要求、实习感受(应包括技能提高、职业素质提升、对专业课程建设的建议等)等三方面内容。

3)技能展示:根据实习岗位,选择合适的实训产品,现场或视频展示产品设计理念、制作过程并讲解操作要点及质量控制。

4)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根据实习岗位和内容,分析产品生产工艺环节及质量影响因素,制定某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方案。

2、毕业汇报形式

鼓励采用PPT、产品现场制作形式完成毕业汇报。可单人汇报,对于在同一企业实习的多个学生,鼓励采取小组形式进行汇报。

对于不能回校答辩的学生,也可采取网络视频的形式进行。

答辩评分教师可以是系部或校内外聘教师,也可以是企业师傅。

3、毕业考核时间要求

1)毕业考核:每3月确定毕业考核形式、题目和大纲;

              4-5月,毕业考核载体数次修改;

              6月初定稿;

              6旬答辩。

2)返校日:全体学生务必在6之前返校,特殊情况通过专业主任向系部请示,批准后方可延迟返校。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1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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